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民法典|物业有权停业主家的水电吗?

发布时间:2023-01-17  来源:中国法制新闻网  字体大小[ ]

  张女士旅游回来,想洗个热水澡,消除一下旅途的疲惫,一进家门才发现家里的电全部被停,去物业处询问,原来是因为这次出门期间正好要交物业费,而张女士未能及时交费,于是物业强制停了张女士家的供电。张女士一听十分生气,物业公司通过断水断电催缴物业费的行为引起了不少业主的反感,难道面对物业公司的这种强势行为,作为业主的她只能忍气吞声吗?来看看民法典是怎么说的——

  《民法典》第六百五十四条:如果用电人逾期不支付电费和违约金的,供电人可以按照国家规定的程序中止供电,并事先通知用电人。

  《民法典》第九百四十四条第三款:物业服务人不得采取停止供电、供水、供热、供燃气等方式催交物业费。

  所以,当自己的权利被侵犯时,要敢于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。

  (作者:康馨文 作者单位:临江林区基层法院)

中国法制新闻网责任编辑亓淦玉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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